一、事故概况
6月26日14时50分,澄县太青乡煤矿田某持失效的B型实习驾驶证驾驶东风140型大货车装载两千块碳化砖,由漕县甘溪滩镇石灰厂运往渲县太青乡。行驶途中,田某先后三次停车搭载19人,驾驶室乘坐5人。当车行至甘太公路3K + 100米处即东门乡东门村一组路段时,与对方车辆会车。因估计不足,过于靠右,车辆压塌公路路肩,翻入公路右侧深坎下的水田,造成搭乘在货厢砖上的6人死亡、1人重伤,1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。
二、事故原因及结论
驾驶人田某交通法制观念淡薄,安全思想极端麻痹。田某于1997年11月学习汽车驾驶,1998年8月取得实习驾驶证,1999年8月因交通肇事被吊扣实习证。因没有申请复验和办理实习转正考试,一直持失效的实习驾驶证驾车。因技术生疏,会车时无法判断车辆所处位置,致使车辆过于靠右,翻入公路右侧水田。在事故中田某在车辆已经严重超载的情况下,又先后搭载19人乘坐于货厢和驾驶室,且驾驶室超载2人,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驾驶操作,货车违章搭乘人员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。
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,依法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:
驾驶人田某使用失效驾驶证驾车、超载、人货混装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九条“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”,第四十九条“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,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。”,第五十条“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。”的规定,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,他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搭乘在货车上的死伤者不负事故责任。而且田某严重违反交通法规,造成6人死亡、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,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x年。
留言反馈
学生:张渚 蒋虎
2016年11月
我是您的学员柳留勇,如今我已经顺利地通过理论和科目二、科目三的考试。并领取了驾照。感谢兴陶驾校给学员们创造了良好的学车环境,感谢我的授业老师黄玉斌教练,使得我在学车过程中一切顺风顺水,得心应手。
在兴陶驾校学车的过程中,我有幸遇到了传闻中的神奇教练黄老师(车号为035)。他让人感觉到十分有亲和力,不像其他驾校教练和学员之间一直处于沉闷的状态,言谈三句多。他还喜欢调侃,谈吐间爽言快语、清脆活跃,几句话就自然熟,无论和什么样的学员都能沟通,这样使得学员们在学车过程中一直能处在一个轻松、融洽的学习氛围中。
他将自己的绝代风华奉献给了一批又一批的学员。
短暂而轻快的学车时段已经结束了。“此情可待成追忆”,将来我无论驱车地角天南,我都不会忘却兴陶驾校,不会忘却黄玉斌老师。感谢兴陶驾校!!感谢黄玉斌老师!!
柳留勇
2016年10月
学员:陈亦学
2016年10月
师傅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的人不仅技术好,人品更好!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开车,还教会我们如何安全文明驾驶,对每一个知识要点都落到实处。同时也教会我们如何待人处事,真是人生的好导师!!
对待每一个学员都很平等,严厉又不失幽默。虽严厉也很关心学员很耐心的教我们如何改正所犯的错,从不乱批评学员!!
对每个学员都很用心,根据每个学员的不足细心的改正!自己亲自打资料,每晚加班,真的太用心太辛苦了。从来都是把自己休息的时间让给学员!
没学车之前听别人说教练怎么怎么的!可是从我跟着师傅学车后才知道根本不用担心花冤枉钱,因为他人品特好,从不收礼。烟酒不沾,而且特别节约,还教会我们生活不易应该如何节约!
学车选择黄玉斌教练是绝对真确的选择!!
师傅对你的感谢是说不完道不尽,没有你的无私教导,就没有我今天的成就!这段是时间真的辛苦你了!
祝你桃李满天下[握手][握手][握手][握手][握手]
学员:陈芹
暑假学车的学生很多很多,那时候刚从学校回来,一直都下着大暴雨,不敢报名,然后就是怕教练不靠谱,因为以前听过很多身边的朋友说过那些不靠谱的教练的事情了。后来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报了名,结果真的让人很欣喜!师傅的技术就不用我多说了,然后对我们也是尽量多挑出细节上的毛病,就怕我们考试的时候死在细节上,对于学生而言,时间是非常紧凑的,如果不能在这么一个长假里学完,就要带着这样的压力去学校,然后把未完成的训练考试拖到寒假!所以师傅只能对我们严厉,只能尽量多指出我们的错误。在路训期间师傅的确比内场严厉的更多,我也能体谅,那么个大热天,顶着太阳训练那么多天,但是最后结果如果很差劲的话,真的会很让人灰心!所以我尽量每天回家后抽些时间看资料,练习挂挡,当然啦,最后考试的结果我很满意,也谢谢师傅那么多天的辛苦!非常感谢😁😁😁
胡雪佳
2016-8-23 15:40:20
史园园
2016-8-22 14:28:49